109年1月至7月低收入戶托育津貼補助
- 日期:2020-03-05
- 分類:最新消息
補助對象為103年9月2日至106年9月1日出生,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者:
1.列冊有案之低收入戶幼兒,並就讀於經各級政府立案許可之私立幼兒園
2.寄養家庭寄養兒童,並就讀於經各級政府立案許可之幼兒園
申請程序:
由幼兒之父母、監護人或寄養家庭父母,填具申請書並檢附應備文件,向幼兒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申請
寄養家庭寄養兒童與原生家庭戶籍所在地不同時,向寄養家庭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申請
補助金額:
為109年1月至7月(補助月份依實際就讀月份計),每位幼兒每月補助新臺幣1,500元,實際繳費低於補助款者,依實際繳費數額補助。
補助重點: